陳男疑因爭產問題,長期與父母不合,去年7月間,陳與父母口角後,引爆瓦斯,過程中陳還阻止父母逃生,三人重傷送醫後不治。陳母在院期間自知離死不遠,死前交代子女,「像鬼一樣,遺產不要分給他(陳男)」,家屬按照母親遺願,在陳男身後對陳男妻子提出繼承權不存在告訴,一審法官認定陳男對父母精神、身體的重大虐待,已喪失繼承權,因此的陳配偶也無再轉繼承權。39歲陳男去年7月6日下午1時許,因爭產問題,在台中市大甲區的住處與67歲父親、64歲母親口角後,意圖同歸於盡,在臥房內點燃瓦斯鋼瓶導致氣爆,甚至阻止父母逃生,引發火警後還延燒附近六戶民宅。警消獲報到場時,陳與父母三人全身都有多處嚴重燒燙傷,陳父、陳母、陳男分別在同月21日、24日、26日先後宣告不治。陳母在去年7月6日被送大甲光田醫院急診時,意識清楚,當時就對訪視的胞兄表示,火是陳男放的,還不讓她跟丈夫逃生,23日陳母向女兒交代,陳男的行為「像鬼魅一樣」,令人寒心,財產不要給他,24日上午,陳母胞兄前往訪視時,陳母再向胞兄強調,財產不要給陳,同日陳母就心肺衰竭死亡。陳男雖在26日也傷重不治,但陳男的配偶具有陳母的繼承權,家屬按照母親遺願,向法院聲請繼承權不存在之訴。一審法官根據家事事件法、民法,認定陳對陳母身體、精神的虐待行為,情節重大,且陳母生前也有向兩名親友表示不得繼承遺產,認定陳喪失繼承權,因此陳配偶也無再轉繼承權,全案仍可上訴。陳男去年7月間在父母住處點燃瓦斯,造成三死慘劇,陳母生前交代,遺產不給陳,台中地院判准。記者陳宏睿/翻攝 分享 facebook 陳男去年7月間在父母住處點燃瓦斯,造成三死慘劇,陳母生前交代,遺產不給陳,台中地院判准。記者陳宏睿/翻攝 分享 facebook

6032C093ABEE47A1
arrow
arrow

    watsonak5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